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建政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对一咨询
持刀砍人未遂,执法部门以春节不抓人为由暂缓处理
因邻里之间发生口角,对方把我妈妈的手咬破了缝了几针,我爸爸去劝架不成,反被对方污蔑说我爸爸打她,要我们家赔偿,对方的儿子还拿刀出来砍人未遂,把我家的门窗都砸了,报案当地派出所,派出所来做了笔录就说由于是春节,不抓人就走了(对方在派出所找了熟人),这样合理吗?春节就可以成为犯罪的理由吗?我应该怎样维权?
地区:湖北-黄石 分类:民事法律-人身损害 提问时间:2017-02-07 10:12:08
提问者:0612
 
温馨提示: 刘建政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医疗事故  刑事辩护  公司法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建政律师,刘建政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刘建政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9763809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刘建政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黄石律师 | 黄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刘建政律师主页,您是第13370位访客